近日,衡东县委政法委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《关于探索建立综治中心调解和人民法院先行调解“双回路”解纷工作机制实施方案(试行)》,通过构建综治中心调解与法院先行调解双回路解纷模式,扎实推进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治理目标落地见效。
《方案》坚持党委领导、协同联动工作原则,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统筹,整合法院、综治中心、乡镇(街道)及相关部门力量,形成分工明确、协作高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。秉持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理念,依托“网格+”治理体系,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属地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,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,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;强化司法保障、依法规范导向,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专业优势,为综治中心调解提供法律指导,通过司法确认、出具调解书等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;聚焦便民高效、务实管用目标,优化流程、降低诉累,实现纠纷化解“依法就近办、快速一次办”,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。
《方案》明确“双回路”解纷工作机制以综治中心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“两个中心”为核心平台,构建互补协同的双回路运行体系:综治中心调解作为主渠道,承接法院分流的婚恋家事、邻里纠纷、劳动争议等适宜调解案件,依托网格力量开展前端排查调处,成功后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完成司法确认;对综治中心调解不成或直接诉至法院的纠纷,立案后依法开展先行调解,未达成协议则转入诉讼程序,实现“诉前分流、诉中联动、诉后延伸”全链条衔接。
为确保“双回路”解纷工作机制有效落实,《方案》进一步明确县委政法委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及乡镇党委政府四方责任分工,将案件分流调解成功率、万人起诉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,强化日常督导检查,着力构建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的基层解纷新格局,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多元化解纷工作样板。
责编:陈梓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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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